或許真是性格上的缺憾,我很容易沉迷在某人/某事之中。一發不可收拾、不能自己、難以自拔等詞語來形容我沉迷時的狀態,總是非常貼切。
當然,這樣不會很奇怪,我相信世界上大部份人都是這樣。
小時候像瘋了般收集東西,從小學六年級到我中二之間,我擁有超過一千張書簽、五百套信紙信封、數不清的鉛筆、橡皮擦等文具。哦! 還有幾百個鈴鐺,只因我迷上到文具店抽獎! 後來收集閃咭,一開始後也是數以千張的堆在家,所有零用錢都浪費在這些東西上。長大後有一天把東西搬出來清點,有點目瞪口呆。
沉迷的東西隨着年齡越來越多不勝數,總是不明就理的一頭栽下去。打機至頭痛、在公司公然上網打線上遊戲、寧可不出街而回家上網、玩ICQ/MSN至清晨、天天寫Blog、24小時上Facebook、一天看五本某作者的書、幾十本漫畫或煲十幾小時電視劇等,說到最容易的或許是突然迷上某人(以前是沉迷某男生,現在沉迷的大多是某劇集的角色,因為我是煲劇女王),沒頭沒腦的就偏偏覺得他很可愛。以上情況嚴重到身邊人有時也受不了,可幸情況一般只會持續幾天、最多幾個月的時間。沒有接觸一會、少看兩眼就會失去那種很想看到、緊握在手心的感覺。
讓你沉迷的可以很多,但愛的只有一個。有些人覺得不可思議,其實道理挺簡單。
沉迷是種純感覺,沒有理由、不能分析,所以往往會崩潰式地表逹出來,不顧一切、全心全意地執行。然而這種感情表逹的方式很難長久,心情稍為冷卻、情感稍稍偏差,感覺就會如潮水般湧退,跟當日的激情相比顯得相形見拙,結果連維持的力氣也失去了。
所以沉迷的後遺症叫三分鐘熱度,激烈但難以長久。無他,因為很少人能忍受沉迷的熱度,在其中全身而退,執迷不悟的人往往遍體鱗傷。我很慶幸我很容易沉迷,享受了一刻的全心全意,然後明哲保身。有什麼比這種結果更好。






